9月15日,宁夏博物馆、中宁县人民法院涉黑案罚没文物(工艺品)交接仪式在中宁县法院举行,此次移交的涉黑案罚没文物(工艺品)共计6件。

  此前,涉案文物(工艺品)已经过宁夏六维物证司法鉴定中心的司法鉴定,自治区文物局、宁夏博物馆工作人员对涉黑案罚没文物(工艺品)进行现场移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依法没收、追缴文物的移交办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文物局研究推进司法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自治区文物局指定中宁县人民法院移交的文物(工艺品)交由宁夏博物馆收藏保管。

自治区文旅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卫忠、宁夏博物馆馆长王效军现场查验移交文物(工艺品)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卫忠,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物保护处处长张玉,中宁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张晓辉,宁夏博物馆馆长王效军,中宁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广平等领导出席本次交接仪式。交接仪式上,卫忠副厅长强调此次涉黑案罚没文物(工艺品)移交工作是中宁县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成果。今后,文物部门要加强与各级人民法院的合作,铸牢文物安全防线,努力营造打击文物犯罪、保护文化遗产的浓厚氛围。

在现场参加交接仪式的相关部门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