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迅速蔓延,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打响了疫情防控阻击战。为全面展现宁夏抗击疫情工作中的成效,记录下疫情中的点点滴滴,为明天收藏今天。即日起,宁夏博物馆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资料和实物。

  一、征集范围

  原则上所有相关物品均可,以实物、影像、照片、文字档案及艺术作品等见证物为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各级政府、部门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布的行政命令、通知、公告、倡议书等相关文件(尽量提供原件);

  2.各医疗单位一线抗疫人员(包括本地医疗人员及援外医疗人员)的医疗用品(使用过的须严格进行消杀处理)、请战书、强制休息令、日记等文字记录或图像资料;

  3.各企事业单位、机构或个人捐赠的用以抗击疫情的资金收据、捐赠物品记录等相关材料;

  4. 各基层防控组织、群众团体、各类志愿者工作记录、工作设备等相关物品原件或图像资料;

  5. 疫情防控期间,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岗人员工作日志、图像资料等;各社区、街道防疫管控的相关文字、图像资料、社区隔离用设备及有关物品,小区进出证、工作证、登记表、测温仪、袖章、消毒液喷壶、宣传横幅等原件或未启用备用品;

  6. 宣传抗击疫情主题的摄影摄像作品、录音录像、小视频、书法绘画作品、诗歌手稿、歌曲手稿等;

  7.凡与此次抗击疫情相关的其他见证物。

  二、征集方式

  1、征集过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2、本次征集均为无偿捐赠。宁夏博物馆将严格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由征集部初步筛选后,组织专家评估认定,对入选入藏物品进行登记入库,并对捐赠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

  3、捐赠单位和个人须承诺为所捐赠物品的法定所有人或产权人,保证来源真实可靠。

  4、鉴于防疫工作暂未结束,本次征集初选采取图片加文字形式。提供图片及文字请一定写明捐赠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对于捐赠物品,需撰写1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摄影、摄像作品文字说明里包括作者、名称、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实物文字说明包括所有人、来源、类型、质地、事件等基本要素。入选实物待疫情解禁后我馆统一安排接收,对未入选的物品图片,如捐赠者需要,可予以退回。

  三、联系方式

  为贯彻落实当前防疫工作的要求,我馆目前处于闭馆状态,有意向者请通过电话或邮箱方式联系,我们将认真登记您的捐赠意向,待疫情解禁后我馆将安排征集物接收事宜。

  电话:0951-5085082 18295565860(微信)(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邮箱:540869891@qq.com

  联系人:曹老师 蔡老师

  宁夏博物馆文物征集部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街6号

  宁夏博物馆

  2020年2月25日